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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杜爱萍老师荣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称号
2022-02-22 10:16  

 

近日,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揭晓,我校法学与社会学学院杜爱萍荣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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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表扬先进、树立榜样,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2021年全国妇联决定授予796个单位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称号,授予798名同志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称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表彰项目每两年举办一次,本次全国妇联表彰了全国在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方面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主要来自基层公检法司、教育、民政、工青妇等人民团体。他们在平时的工作中,爱岗敬业,在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方面作出了突出贡献。我校法学与社会学学院杜爱萍喜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殊荣。

杜爱萍同志在长期的教学实践中,积极宣传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和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将性别平等理念、儿童最佳利益原则融入民法、劳动和社会保障法等课程的日常教学中,对培养大学生的性别平等及儿童保护意识做出了积极贡献。并积极参与妇女儿童权益保障普法巡讲,为妇女儿童的维权个案提供公益法律支持,为妇联维权干部,公安、司法实务工作人员以及基层群众普及民法典和反家庭暴力法知识,接受培训人数达6万人左右,增强了普法对象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意识和能力,普法成效显著。同时还参与省妇联组织的“反就业歧视”、“农村妇女土地权益保障”等系列调研,研究成果转化为多个咨询报告,其中省政协重点提案1个,3个成果被《云南妇女儿童发展蓝皮书》收录,为有关部门提供决策参考。特别是作为立法专家组主要成员,参与调研、起草了《云南省反家庭暴力条例(草案)》,并在完善论证《条例》(草案)过程中,提出了若干专家修改意见,为云南省推动反家庭暴力工作做出了突出贡献。

                                                 (校工会、校妇联、法学与社会学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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