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工会: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云南师范大学文化理念方案》的精神和内容要求,全面推动校园文化的繁荣发展,营造和谐、多元、健康的文化氛围,丰富我校教职工业余艺术生活,满足摄影爱好者沟通交流、提升作品技艺层次的愿望与需要,逐步健全和完善教职工活动协会的科学化、规范化、系统化管理,提升校园文化软实力,促进学校改革创新发展。经校工会和教职工摄影协会筹备组研究,决定于5月底成立“云南师范大学教职工摄影协会”,并举办“美丽师大”主题摄影作品征集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活动主题
云南师范大教职工摄影协会成立大会暨“美丽师大”主题摄影作品展
活动时间 2016年5月底
活动地点 呈贡主校区教职工之家
主办单位 云南师范大学教职工摄影协会
协办单位 云南师范大学工会
活动对象 云南师范大学摄影爱好者
会员会籍
1. 凡是身体健康的教职工,有自愿加入本协会的意愿,自觉拥护本协会的章程,服从协会的统一管理。
2.自愿填写《云南师范大学教职工摄影协会会员登记表》的教职工,同时提交本人“美丽师大”主题摄影作品(必交作品)和其他具有代表性的摄影作品(自愿提交)。
3.按照本协会的管理规定,会员有自觉交纳协会会费的义务,新会员会费为500元/人,并根据全年费用的支出状况,如实收取会员的会费。
4.《关于成立云南师范大学教职工摄影协会的通知》、《云南师范大学教职工摄影协会会员登记表》、《云南师范大学摄影协会摄影作品简介表》均在校工会网站下载。
协会活动内容
根据协会发展和会员需求的客观实际,将定期或不定期地拟定主题内容,举办不同类别、不同层次的摄影技能培训、作品交流、外出采风、作品比赛和展览活动。
参展作品要求
参展作品要求主题鲜明,立意新颖,内容健康向上,展现“美丽师大”主题的各类 作品。
参展作品门类和风格不限,相机摄影、手机摄影、黑白、彩色作品均可,单幅、组照(4-8幅)不限,纪实和新闻摄影作品仅可对原作的亮度、对比度、饱和度进行适当调整,不能对画面元素进行增减和移动,必须保持纪实和新闻摄影作品的基本性质。
参展者须是作品的原创者,并保证其拥有该作品完整的知识产权,一切与作品产生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的纠纷由参展者自行负责。
参展作品为需由本人用相纸打印制作,尺寸不小于7吋(不要求装裱),展出后由本人收回,获奖作品再由协会调底制作收藏。
征稿时间:5月9日—13日 中午12:30-13:30
征稿地点:校工会教职工文体协会办公室(呈贡主校区)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黄浩宇 13888799499(699499)
戴 超 13888601049(681049)
注:未尽事宜,另行通知。